2)第七十二章 与刘晓松的过往(五)_总裁的大懒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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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能好?”

  “这就要看你自身的恢复情况了,按时吃药,两三天就能退烧,当然也有更快的办法,就是打针,可认识刘大少爷的人都知道你怕打针。”说着说着竟然有一丝嘲笑他的意味。

  “好了好了,知道了,走了!”有种秘密被人戳穿的窘迫。

  这一次走得到利索。

  “下一位!”

  后来的日子里,刘晓松就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勾三搭四,不再拈花惹草,更准确得来说,他对除了晴天之外的女人毫无兴趣。他还是每天会对晴天献殷勤,给她制造各种小惊喜,晴天依旧会给他冷板凳坐。

  “戚柒,你知道小天喜欢什么吗?我送她的东西,她好像都不喜欢,名牌包、名牌衣服、名牌首饰、名牌香水……我真的想不到还有什么东西能送给她。”二楼的露天阳台,刘晓松靠在围栏上,抬头仰望着天,有些苦恼地问。明明送她的东西,都是别的女孩儿很喜欢的,怎么到她这里就成了破烂货?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她那样对你,你为什么、还对她那么好?”戚柒低垂着眸子微微瞥向他的方向,试探性地问问,双手搅在一起,生怕他起疑。

  刘晓松很坦然,以前是为了满足他的征服欲,他喜欢挑战高难的的女孩,越是难追求的女孩追到手后就越有成就感。可现在,似乎连他自己也看不懂他的心了,“不知道,就是想要对她好,我想看到她对我笑,她还从来没对我笑过。”说到这里竟然有一丝失落。

  见状,戚柒原本搅在一起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也许刘晓松并未察觉到自己已经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可戚柒身为旁观者,虽然平时寡言少语,可看得真切。

  晴天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被人喜欢是很正常的吧。

  “对了戚柒,你还没告诉我,小天到底喜欢什么呢?”

  这才是他约我出来的原因,其实一直以来,他接近我都只不过是想打探晴天的情况。那份耳饰,大抵也是晴天不要,他才转手送给我的。

  “你想什么呢?”刘晓松见她不说话,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问道。

  “啊?哦,”戚柒回过神,“她喜欢吃零食,只要是零食都爱吃。”

  “原来她喜欢吃零食!”他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天大喜讯,高兴地yes一声跳起来,“谢谢你戚柒,如果我能追求成功一定好好报答你。”他一时激动,双手握住了戚柒的肩膀。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戚柒第一次感觉到心口隐隐作痛,以前就算她被别人欺负也不会这样。

  女孩子最初和一个男孩在一起,可能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感动。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男孩在被你拒绝了很多次以后仍然锲而不舍,想方设法讨你开心,你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你会感觉,原来自己也可以被看得那么重,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是那么温暖。所以,当那天他扮成树袋熊跪在面前让她做他的女朋友时,她的心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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