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章 故事回到四年前_空赋倾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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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维桢自小便生得漂亮,追求她的人与其美貌却不成比例,她与身边同学和朋友的年岁委实相差太大:小学跳级了三次,初中一次,就读的高中是市内第一重点,学业紧张,竞争激烈,规规矩矩地念满三年,升上大学时还未满十五岁。这其实不算什么稀罕事,N大的神童比比皆是,扪心自问,维桢算不上是天才儿童或天才少年,只是非常迎合当下的教育制度,美曰其名便是运作良好的应试机器。她的理科学得差强人意,胜在记忆力极好,课本内容看过几遍就能倒背如流,当然,考完试不出三天,就忘记了百分之七十——这还是只限于学习上,她在生活中粗心迷糊得让人叹慨:父母的生辰日期都要记在日历里;自己的手机号码用了好几年,别人问及时还需翻看电话本才能确认;一升上初中,大部分小学同学的名字便忘记得一干二净,如此类推。维桢本就比身边的人年轻好几岁,偏偏天生一张稚气的小凸脸,实在叫人不忍心下手。然而美丽的事物难免令人绻缱羡慕,大学之前仍有几桩被光明正大求爱的韵事,至于那些欲藏还露,遮遮掩掩的思慕便被她自动忽略了。小学六年级时,班上来了个转校插班生,留着寸头,言语跋扈不驯,且接二连三地夺去维桢年级第一的名次。她当时尚年幼不懂事,虚荣心重,自然对其恼怒不已,只不好摆在明面上。不料一日下学后,男孩悄悄将维桢叫到无人的楼梯玄关处,递了封情书过来。说是情书,不过是一张粉蓝色的印花信纸上工工整整书写了几个字:XXX喜欢童维桢。维桢第一反应是男孩故意作弄人,斜眼瞥去,但见他正忐忑地偷瞄自己,深秋之际,额角竟渗出汗来,水珠慢慢滑下脸颊,没入衣领内,不知道是痒还是紧张,脖子歪着一缩一蹭,便显出几分流里流气,素来略显嚣张的大眼睛却湿漉漉,胆怯怯好似羊羔一般,任人宰割。维桢一愣,继而涌起满腔的荒谬和厌烦,心想我们才多大,谈这个恶心不恶心,况且自己讨厌他都讨厌不过来,哪里有回应他的道理。因而伸手接过信纸,三两下撕得粉碎随手扔下,迎着男孩由喜悦转作错愕,最后变得黯然的神色,冷冷道:“不知所谓。如果我现在拿了这事告诉老师,你猜猜会怎么样?”言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不久之后该男孩便与隔壁班一名身段窈窕,面部轮廓鲜明如西方雕像的女生交朋友,人前人后,毫不避讳,并多次被维桢撞见二人耳鬓厮磨。维桢先是有点羞怒,强词夺理地认为他既然说喜欢自己,即便自己不予以理睬,也该坚守本意,长长久久地喜欢下去才是,怎么转过头便寻了别人去?可见是个既鲁莽又三心两意的人。虽然有些介怀,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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