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假证_影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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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突突突...

  元朗区的一个工地中,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

  林耀和刀仔两人,正推着打桩机干活,为工地打牢地基。

  他们在这里已经干了一个月了,工作是林耀自己找的,不要身份证,工资是每月2000港币。

  钱不多,很辛苦。

  林耀二人却很卖力,因为这里是元朗区中,唯一没有身份证,老板也按照正常工资开钱的地方。

  其他地方,类似他们这种偷渡客,老板都会狠狠的压榨工资。

  2000块的薪水,能给你1200块就不错了。

  “开支了,开支了,大家停一停!”

  中午,快到饭点的时候,工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今天是发薪水的日子,港岛这边的工地按月发薪,每次都是现金结算。

  按照港岛现在的物价,大米才两块多一斤,两千块能买一千斤大米。

  “耀哥,我们终于有钱了!”

  刀仔跟在林耀身后,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他们绝对是最惨的偷渡客,刚来港岛时身无分文不说,在这边也没有接应他们的朋友。

  要不是找到了工作,弄不好要被饿死在街头了。

  “钱是英雄胆,没钱寸步难行。”

  林耀接过自己的薪水,也觉得塌心了不少。

  两千块虽然不多,却是他们能支配的第一笔钱,口袋里不再空空如也,他们也不用整天待在工地里,连大街上都不敢去了。

  “耀哥,我这两千块你帮我交给广哥吧,如果方便的话,顺便再帮我打听下小凤的事。”

  刀仔把钱拿出来,自己一分都没留。

  林耀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个先不急,我们跟广哥说好了,三个月内将票钱还给他,这不是还有两个月呢吗。这两千块钱你先拿着,小凤的事我会帮你打听的,下午我出去一趟,看看有没有别的发财的路子。”

  林耀并不甘心一直在工地上做工。

  来工地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身无分文呢。

  现在有些钱了,不用担心饿死了,林耀的心思也活泛起来。

  他们本钱不多,或许做不了大生意。

  小打小闹却是可以的,有四千块作为本金,足够他们作些小买卖了。

  下午,林耀没有上班,跟工头请了假。

  他回了一趟废弃修理厂,买了点叉烧和啤酒,请麦诚几人喝了几杯,顺便打听小凤的事。

  傍晚,他又去了相对繁华的洪水桥,看了看在路边摆夜摊的小商贩。

  比他想的难,想要在洪水桥摆摊,除了明面上的摊位管理费以外,还要给当地社团交一部分卫生费。

  隔三差五,还会有巡警路过,如果他们认为你可疑,可以随时查看你的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的,统统会被认定为偷渡客。

  眼下,港岛对偷渡客的态度主要以驱离为主,先让你蹲几个月监狱,再把你交给老家那边的公安,一旦被遣返回去,起码要蹲三五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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