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7章(无案情)_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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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班,孟钊跟陆时琛去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又在附近吃了饭,等开车回到御湖湾,天已经黑透了,街边的路灯渐次亮起来。

  孟若姝牵着狗等在街边,正百无聊赖地倚着树干刷手机。

  孟钊把车停下来,下了车,跟陆时琛一起朝她走过去。

  边牧一见陆时琛,撒了欢地朝他跑过来,

  察觉到手里的狗绳即将脱离掌控,孟若姝才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哥,时琛哥,你们来啦?

  “不是说好七点半么?”孟钊走过去,“你等多久了?”

  “也就几分钟,”孟若姝把手里的狗绳递给陆时琛,“时琛哥,陆总还你了,这些日子我可没亏待它,还被我养胖了好几斤呢。”

  “谢谢,不过……你叫它什么?”陆时琛接过狗绳,边牧用头亲昵地蹭着他的裤腿,尾巴摇得可欢。

  “陆总啊。”孟若姝不明就里地答。

  陆时琛侧过脸瞥向孟钊。

  孟钊则看着边牧,转移话题道:“孟若姝你怎么回事,这狗怎么脏兮兮的,你真没亏待它?”

  “刚刚下车的时候,旁边有个水洼,有辆车驶过去溅到它身上了,你看,还溅了我一身呢。”孟若姝弯腰指了指自己小腿上的泥水污迹,“我用纸巾给它擦了,你们回去再给它洗洗。”

  “行,你怎么来的?”孟钊问她,“没开车?”

  “我跟林琅一起来的,”孟若姝指了指路对面,“车停在那里。”

  孟钊转头,看见了路对面站着的姑娘。

  因为跟上次见到的林琅差距太大,孟钊几乎没敢认。

  短短几天时间,林琅像变了一个人。她的头发被修剪过,穿着宽松的卫衣和长裤,虽然身上的气质仍有些畏缩,但乍一看,不仅能够毫不突兀地融入周围的环境,甚至算得上是一个漂亮姑娘。

  她站在那里,看着街对面的几个人,有些迟疑地抬起手,朝孟钊挥了挥手。

  孟钊笑了笑,也朝她挥了几下。

  “除了我和徐晏,她还是不太习惯跟别人交流,不过她很聪明,我教她的关于摄像和剪辑视频的东西,她一学就会,而且那些化妆品的信息她也记得很快。”孟若姝说。

  “做得不错。”孟钊夸了她一句。

  “那可不,”孟若姝不吝自夸,“也不看看我是谁,对了哥,我爸说你好久没回去吃饭,他可太想你了。”

  “我这阵子忙完就去。”孟钊应道。

  “那我走了。”孟若姝低头跟边牧说,“陆总,下次见面别忘了我。”

  见路上暂时没车,孟若姝快步跑到了马路对面,她跟林琅交谈了几句,然后两人走到车子两侧,拉开车门上了车。

  一直目送车子开走,孟钊和陆时琛才牵着狗,转身走进御湖湾。

  “我的狗什么时候改名字的?”陆时琛说。

  “你的狗肯定也姓陆,”孟钊见这事儿过不去了,一本正经解释道,“叫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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