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两百四十四章 200万,买了_变身咸鱼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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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遇见你》火了以后,之前找李安安买歌的人又回来了。

  这一次,李安安总算是知道这位四五十岁气场像那英一样的大妈叫什么了。

  名字叫:唐蓉君,1968年出生,华语流行女歌手,而且还是什么音乐风云榜的副主席。

  总之,名头一大堆。

  对方表示,200万三年,买了。不过……在这三年之内,李安安不能再把这首歌卖给其他人使用。

  为什么这些人又想买了呢。

  原因不得而知,不过,估计是发生了什么,才让她们改变了主意了吧。

  说实话,前几天当对方联系自己的时候,李安安也是稍稍地去恶补了一下关于音乐版权的买卖。毕竟,她可不能被人给坑了。然后才发现,200万只能用三年,也就只有她能想得出来。

  难怪那天人家那么气愤呢。

  敢情200万只能用三年,就相当于去饭店吃饭,只点了几个十几块的家常小炒,然后就要收人家几千块钱一样。

  不过虽然是这样!虽然明知道自己价开高了,李安安依然不会减少自己的歌曲出售标价。为什么,因为她的这些歌,都是自己那个世界的SSS级歌曲。这就跟玩游戏抽卡一样,你拿金币抽的卡,能跟充钱抽的卡一样么?不存在的!而且,你要不充钱的话,你能变强么?

  最后,唐蓉君用两百万把《白天不懂夜的黑》买去了。

  签合同。

  转账收钱。

  两百万进入了李安安的口袋里。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无语地问唐蓉君,“君姐,你是不是脑子抽了,两百万,只为了买一首只能唱三年的歌?”

  没想到,唐蓉君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其实两百万对我个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如果是为了赚钱去买一首歌回来唱,我自己肯定也是舍不得的,不过这首《白天不懂夜的黑》我越唱就感觉越是喜欢,你们就当做是我有钱任性吧。而且接下来这三年,我们不是打算在世界范围内开至少十二场巡回演唱会么,这么算的话,这两百万还是花的值的。”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却都在心里想着,“值是值,但是这也是市面价的两倍了啊。”

  是的!

  现在外面一首歌的使用版权,而且还是很有名的歌,也就一年五万吧。现在他们君姐买回来的价钱是一首差不多要十万。

  不过算了!就如同他们君姐所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就当做是有钱,任性吧。

  ……

  这背后有什么内幕。

  李安安自然不知道。

  李安安拿着合约,一边走,一边还在问沈傲晴,“沈傲晴,你说他们会不会坑了我?200万居然给得这么豪爽?唉,早知道我也请个律师来看看这份合约有没有问题。”

  沈傲晴一脸无话可说。

  你他妈在签之前,都看了这份合约不下一百次了。而且五次拿起笔,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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