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终结进行时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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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贝伦卡斯特一号的巨大炮弹最终撕开了雷霆崖要塞的城墙的前一刻钟,“龙之心”阿索格也完成了各自的准备。这位百年来最开明的,但或许也是最倒霉的金帐可汗,现在开始了自己最后的准备工作。

  他将自己家传的铠甲擦拭了好几遍,这是好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每一次需要亲自上阵的时候,他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光鲜亮丽的形象。

  普通的兽人可汗或高级将领,觉得带着一身血糊糊的装束上战场,是一件很拉轰的事情;但阿索格毕竟是百年来所有氏族可汗中最前卫的奇行种,他最大的梦想便是引领兽人们向文明的方向进化。于是,他的做派也像极了南方文明国度那些家系悠久的贵族骑士,甚至更像是一个精灵——那帮家伙讲究的是气派和体统,哪怕是战斗乃至于死亡,也应该保持风度和尊严。

  某种意义上,这并不是装逼和嘚瑟。普通士兵是矛盾的,既希望有人能始终在战斗最激烈的前线指引和领导他们,又希望这个领导者如同神祗一般不可侵犯,宛若太阳一样光辉万丈。大概只有这样,他们的安全感才能得到最大的保留。

  奥格瑞玛缺铁,这是生产力所决定的。难得生产出来的精钢,也都用于铸造更重要的兵刃,至于比兵刃更加耗材的甲胄,那就只能见碟下菜了。所以,在战场上,分辨兽人的高级军官非常容易——看对方有没有甲,亦或是看甲是布甲皮甲还是铁甲便是了。酋长和萨满们对普通兽人宣称,大荒原的子民,光凭肌肉就能秒杀人类和精灵娘炮的甲胄了,但很显然,政治宣传是一回事,战场便是另外一回事了。

  燃刃氏族毕竟是奥格瑞玛最强大的氏族之一,阿索格也拥有一套家传的甲胄,乃是数代以前,当时的可汗,用重金求得一位矮人大匠师为自己打造的炼金甲胄。虽然年代有些久远了,但却未见破败,而且款式也非常威武,是非常适合领导者使用的铠甲。只不过,这是一件有些分量的一体式板甲,一个人穿戴起来是很麻烦的,当然便需要人帮忙了。

  阿索格信任的战友还是不少,但帮穿戴甲胄这种事,若是由普通人做,那也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这种事情,都是由那位绝色的萨满祭司小姐……好吧,以兽人的标准来说,的确算得上是绝色美人了。就算是以精灵和人类的标准,如果抛除了兽人的厚嘴唇和獠牙,只算鼻子以上部分,也绝对是绝色美人。

  现在,阿索格的身上已经套上了板甲,没法那么直入地弯腰,于是,萨满祭司小姐便直接半跪在了地上,给可汗绑上腿甲。她的动作很仔细,也很温柔,温柔得完全不像是个兽人。

  “芭加萨……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能的可汗呢。”金帐可汗看着半跪在自己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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