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四章 硫火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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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活动实在不甚符合宅男的品味。

  所以,当这一天晨练完成后,陆希干脆大手一挥,决定在郊外露营了。

  虽然我是一个宅男,但偶尔野野营,和两个妹子围着篝火看看星星神马的,不是也挺有爱的吗?当然,之后能干点别的神马的自然是更好了。

  可怜正辛辛苦苦去打猎的布尔和格兰特,就这样再一次被陆希当成npc了。

  他们的野营的位置远远偏离了大道和城市附近的村落小镇,离奥克兰的皇家猎场只有半步之遥,几乎看不见人烟。只要穿过那边的溪流,再翻过了一个低矮的山岭,便进入了皇家护林队的警戒范围。

  据奥鲁赛罗说,禁林里的花鹿鹿肉是无上的美味,但陆希倒还不至于非要试个究竟,为口腹之欲而去虐杀小动物啥的。他虽然节操剩的不多了,但毕竟还是剩了一点。

  当然,如果是送上门来的,自然就却之不恭了……

  陆希蹲在树桩后,正准备去拔一朵有茶杯口那么大的蘑菇时,突然便听到了草丛后轻微地响动。

  这声音其实非常不起眼,微弱到甚至会被绝大多数丛林猎食者忽略,但却没有瞒过感知已经达到66的陆希。本着所有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触发任务的游戏玩家本能,陆希先给自己加了一个轻声术,再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扒开了草丛。

  一头米白色毛皮点缀着藏青色花斑的肥鹿,正站在不远的草丛里,一边警觉地扑扇着耳朵,一边睁着乌黑圆亮的大眼睛,探出头,大口咀嚼着灌木林上的树叶。

  这个,莫不就是……

  (系统:发现新物种“赛罗克希亚花鹿”,博物学知识增加,奖励经验120。)

  哦,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无上美味”啊!陆希看了看花鹿那温和而无辜的大眼睛,怜悯之情只不过半秒钟后就烟消云散,他的视线立即转移到了那身肥肥的腱子肉和漂亮的花斑皮毛上。

  “鹿腿等会就可以烤了,排骨可以拿来炖汤,里脊吃不了,可以带回去炒。还有,皮毛硝制一下,还能做个皮鞋夹克皮带什么的,鹿角和鹿牙也能当做炼金材料……乖鹿儿,你可真浑身是宝啊!”

  陆希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法杖,不行,魔法会把皮毛打坏的。他又小心翼翼地拔出挂在皮带上的RX78,不行,火枪,啊不对,导力枪也是有可能将皮毛打坏的。

  刮地三尺的小宅男思忖了半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他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布陷阱了,如果要完好无损地将花鹿拿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它来上一个威压术控心术麻痹术之类的精神魔法,兵不血刃地搞定收工。陆希的精神魔法已经达到了精通18级,他不相信自己连区区一头野生动物都搞不定。

  不过,精神魔法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的作用范围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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