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72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3)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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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现在来装好人……”女孩大哭起来,“我孤立无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在街上要饭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被他们轮流糟蹋的时候,你在哪里?”

  女孩说不下去了,放声号啕。

  方木呆呆地坐在地上,一言不发地看着女孩哭泣。

  讯问室外挤满了闻声而来的警察,大家惊异万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就连刚才还怒不可遏的陈姓警察也忘了自己的目的,迷惑不解地看看方木,又看看女孩。

  渐渐地,女孩的哭声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低声的呜咽。

  “我成了这个样子,你才跳出来……”女孩用手背胡乱擦拭着脸上的泪水,“你走,我不想看到你……”

  “亚凡……”方木忽然打断了她的话,紧接着,他从地上慢慢地爬起来。

  方木伸出一只手,脸上的表情温和又淡定。

  “亚凡,我们结婚吧。”

  第三章报应

  2011年9月12日,C市第47中学发生一起杀人案。现场位于教学楼二层初二・四班教室里。教室为单向内开木质门。室内有木质桌椅46套。死者魏明军,男,33岁。尸体全身赤裸,位于教室东北角地面上,尸体头西脚东,呈跪伏状,尸身附近有大量血迹,左侧摆有一中号白色塑料桶,内容物约2200毫升,呈黑褐色,经鉴定为死者本人的血液。死者四肢均被束缚,左手腕被内径为的铁质铐环锁在教室东侧暖气管道上,右手腕被长约米的铁链锁在教室东北侧后门把手上。双脚均被长约米的铁链锁住,并连接在较长的铁链上。通过对现场地面足迹及残留手印进行收集处理,除从尸身前方血泊中提取到半枚带血足迹外,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教室内各处手印的提取和处理也未获特别发现。

  从尸体检验情况来看,死者体态中等,尸长176cm,发长5cm,尸斑浅淡,压之褪色。后脑部有血肿,头皮破损,左手腕见一横行切割创,长3cm,探查手腕创口,可见动脉横断。左前臂有流注状血迹。经分析,死因为失血性休克,致死方式为锐器切割,死亡时间约为当日凌晨两点左右。在现场共提取痕迹及物证若干,没发现凶器和死者的衣物,怀疑已被凶手带走。其中部分物证比较特殊,耐人寻味。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双手均被束缚,在腕动脉被切开后,无法通过指压的方式延缓血液流失。死者在失血过程中,并未主动呼救(然而,从现场情况来看,呼救是毫无意义的。当晚的值班员廖忠曾陷入深度昏迷,案发时仍处于意识模糊状态。经查,在廖忠当晚饮用的茶水中发现强效麻醉剂),而是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做数学习题。

  在现场发现一支钢笔(无墨水,笔尖有凝固血液)、一本初中数学习题集(已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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