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86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17)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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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队长骂了一句,指挥队员们下车,步行前往火灾地点,寻找小区内的消防栓准备灭火。同时,他要求保安员配合他们尽快疏散9号楼里的居民。

  不远处,9号楼633室里,凶猛的火苗正翻卷出来,贪婪地舔舐着楼体,大团大团的黑烟从破碎的窗户里涌出。即使相隔几十米,爆裂的玻璃脆响仍清晰可辨。

  中队长的眉头越皱越紧,即使现在调重型吊车也无济于事。等吊车赶到现场,拖走这辆该死的面包车,火灾早就无法控制了。

  不到几分钟,9号楼下已经挤满了被疏散出来的居民。大多数人都披着床单或者被子,也有人拎着皮包、电脑等贵重财物。大家的目光却出奇地一致,都看着正熊熊燃烧的633室。

  消防员们已经找到了消火栓,正七手八脚地连接水带。这时,人群中突然挤出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把拽住中队长,带着哭腔喊道:“那是我家,我老公还在里面……快救人哪……救人哪!”

  中队长既无奈又烦躁:“消防车被堵在外面了,怎么救?”

  女人茫然的目光投向那辆堵住消防车道的灰色面包车,突然瞪大了眼睛。

  “撞开它,撞开它!”她连滚带爬地跑到车旁,“你们用消防车撞开它!”

  中队长咬咬牙,耐住性子好言相劝:“你别着急,我们正在联系车主……”

  “不用联系了,”女人已经几近疯狂,满脸都是恐惧,“这台车是我家的!我能做主!”

  “什么?”中队长难以置信,他看看火光熊熊的633室,又看看那辆灰色面包车,“堵住消防车道的……是你家的车?”

  几分钟后,消防车强行撞开那辆堵路的车,几股高压水龙终于喷射到6楼。然而,由于火势太大,整整二十分钟后,火势才被完全控制。

  等到大火被彻底扑灭,消防员进入火灾现场后,天色已微明。

  之前,女人已被明确告知,火场里的人已无生还可能。女人顿时晕厥过去,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经过消防员的搜索,在起火点633室内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尸。经初步鉴定,起火原因为汽油遇明火燃烧。结合死者手腕及脚踝处未燃尽的胶带残留物,初步判定为人为纵火。案件遂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警方接管案件后,立刻着手进行调查。

  经查,死者吴兆光,男,36岁,生前系C市西城电子市场私营业主,经营电脑配件。本年11月3日凌晨1时许,吴兆光家中发生火灾,吴兆光死在火场中。

  中心现场为铁东区富都华城A区9号楼633,亦即死者吴兆光的私宅。住宅为三室两厅结构。入户门为单侧内开铁制防盗门,门锁完好。门口鞋柜下方有一只塑料拖鞋(左脚)。起火点在客厅。除卫生间及北卧室外,室内大多数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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