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9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5)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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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词,以证清白。公交司机以没看到事发经过为由拒绝作证。眼见开庭日期渐近,绝望中的齐媛只得求助于新闻媒体。

  C市电视台新闻栏目及本地的多家媒体对齐媛进行了采访。齐媛坚称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讲述整个事发经过之后,齐媛还通过电视节目,恳请当天的目击者能为自己出庭作证,如果撞人者肯出来承担责任,则再好不过。

  镜头中,已明显消瘦的女孩委屈万分,声泪俱下地恳求当天在场的好心人能还自己一个清白。观者无不动容。然而,几天过后,拨打电视台公布的热线电话的观众倒是不少,但都是表达愤怒心情的,愿意作证的目击者仍然没有出现,至于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无音信。

  这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经是大多数人的生活信条。

  女孩不甘心,来到事发地点,打出横幅寻找目击证人。然而,围观者大多表达出同情和愤怒,甚至还有当场捐款的,就是无人愿为齐媛作证。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则始终拒绝接受采访,声称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今年10月,备受媒体和民众关注的齐媛案在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开庭审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齐媛撞倒了自己。拿不出证据的被告齐媛则百口莫辩。当时询问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没事吧?”也被原告认为是齐媛承认撞人的证据。庭审结束前,主审法官任川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齐媛则坚决拒绝调解。庭审当日,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据媒体报道,当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时,遭到院外民众的围堵和辱骂。胡老太在儿子熊某的搀扶下,狼狈不堪地上了一辆出租车。当司机得知这两位乘客就是齐媛案的原告时,当即表示拒载。胡老太和儿子只得再次躲进法院,待人群散尽后才敢出门回家。

  一个月后,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做出判决: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齐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故判决齐媛承担40%的民事责任,判赔胡老太各种费用共计四万八千元。判决书经媒体公开后,刚刚淡出公众视野的齐媛案再次引发市民的热议。这一次,则将矛头直指做出判决的法院及主审法官任川。

  重压之下,任川法官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对判决的理由做出了解释。在他看来,撞人者立刻去搀扶及查看被撞者的情况,乃是常理。齐媛与胡老太之间的对话,也显示她与老人被撞倒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此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应该不会恶毒到去讹诈救人者。故此做出齐媛承担部分责任的判决。

  记者追问是否会有冤枉好人的可能,任川法官则面露难色,犹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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