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1章 心理罪之画像(12)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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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木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从包里掏出一瓶肉酱递给杜宇:“喏,我妈妈特意给你带的。”

  陈瑶抢先接过来,“呵呵,我没收了,我也很爱吃你妈妈做的肉酱。”

  “你早说啊,我让我妈妈多做点。”

  陈瑶冲他做了个鬼脸,“呵呵,其实你笑的样子很帅的,有时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

  方木笑着摆了摆手。

  去卫生间洗脸的时候遇到了刘建军,他嘴里叼着一本篮球杂志,边系裤子便含混不清的说:“回来了?”

  “嗯。”

  “案子破了么?”

  “什么案子?”

  “曲伟强和他女朋友那件案子啊。”

  “我哪知道。”

  “唉,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破案啊。娘的,太惨了。”说完,刘建军就摇摇晃晃地出去了。

  案子的确没破,方木在家里闲得难受的时候,市局经文保处却忙得焦头烂额。

  立案已经一个多月,警方先后去了两个死者的户籍所在地几次,前后排查了近千人,可是案件侦破还是毫无进展。最困扰警方的是:作案动机是什么?

  现场表明,死者的财物并没有丢失的迹象,抽屉里的几百元现金和死者的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都没动过。基本上可以排除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而从凶手的残忍手段来看,仇杀的可能性似乎很大,可是经过反复排查,两名死者都是在校的大学生,社会关系简单,没听说过与人结怨。曲伟强的父母都是工人,王倩的父母分别是医生和教师,也可以基本上排除由于上一代人的恩怨而招致杀身之祸的可能。

  如果是入室强奸杀人,疑问就更多了。首先,为什么要将死者王倩肢解?如果是为了掩盖罪行的话,为什么又要将其重新拼成人形?王倩左胸上插着的医用注射器是从哪里来的?又意味着什么?

  其次,为什么还要将死者曲伟强带到校园内的体育场,然后斩下他的双手?弃尸现场和案发现场相距足有1000米,凶手费这么大的力气,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将这种行为理解为向警方挑战的话,为什么不选择体重要轻得多的王倩?

  尽管这个案子中有这么多的问号,但是,警方非常肯定的是:凶手是一个相当冷静、聪明的人。破坏纱窗进入室内,先用钝器打死醉酒后沉睡的曲伟强,然后强暴王倩。之后将其掐死,肢解后又拼成人形,打扫现场,将曲伟强的尸体带到体育场,砍断双手。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有条不紊地做完了这一切,甚至连肢解尸体的卫生间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也没给警方留下。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凶手作案的手法非常严谨,而且,似乎他对这种严谨非常满意,这就意味着,他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让警方高度紧张的预感。

  第十二章夺命医院

  三伏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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