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三章 女朋友吗_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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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小慧看着刘梅梅嘴角那抹嘲讽的冷笑,心里隐隐地有个感觉:刘梅梅是在恶心陈建明!

  她其实应该已经接受了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半年后再起诉的操作。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恶心恶心陈建明,当然能因此判决离婚更好。

  “原告,对于刚刚的陈述,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刘博士这次的回答再次瞬间点亮全场。更让大概猜出刘博士心态的苏小慧,再次刷新了对人类的认识。

  刘博士的回答是,“我就是证据!我可以证实他陈建明不行。”

  本来猜到刘梅梅是在恶心陈建明时,苏小慧就已经在心里默默给陈建明点了根蜡,并将刘博士归类为了猛兽类。

  此时苏小慧更是默默感叹:不要随便得罪高学历妇女!尤其不要得罪孤高自许、以自我为中心的高学历妇女!真是啥话都敢往外扔呀!

  “你胡说!”已经快被雷劈碎了的陈建明总算倒过一口气,气急败坏地大声反驳道,“我,我也是证据!我自己可以证明我行!”

  苏法官在审判席上抚额,三观已被这俩人震碎一地。果然年龄大了以后,思维就不单纯了。一想到这男男女女,就觉得不健康。

  制止了激动的陈建明,苏小慧问刘梅梅:“除了你自己的陈述,你还有什么书证、物证之类的证据吗?例如医院的诊断书。”

  “没有。”刘梅梅回答得十分随便。她还真像苏小慧猜的那样,这事无非是为了恶心恶心陈建明。能因此判离更好,不行她也不失望,心态很“端正”。

  苏小慧看着满不在乎的刘博士,再看看已经被炸得外焦里嫩怒火熊熊的陈建明,心里一动:“被告,你方还坚持不同意离婚吗?”

  “不同意!我行!我为什么要离婚?!”陈建明几乎是在咆哮。

  苏小慧:……好吧,是我想多了。

  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调解不成……

  庭审程序总算走完,本以为能松口气的苏小慧,临了才真正见识到陈建明这位乖宝宝的左性牛脾气。

  他坚决不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也不准陈母签字。原因很简单:笔录上记录了刘梅梅对他带有人身攻击的不实陈述。他不同意这些陈述!所以这笔录他也不认同!他坚决不签字!

  苏小慧简直被他的逻辑给气笑了,却也只能耐着性子费尽口舌地和他解释。

  第一,庭审笔录反映的是庭审活动的真实情况。它记录了原、被告双方在庭审过程中的客观言行。

  记录了原告的陈述的同时,也记录了被告的意见。原告的言论是否属实我们会去调查。但你不同意该言论的意见我们也如实记录在案。

  第二,你无权修改对方的庭审言论记录,更不能要求删除。说句不好听的,原告和你有分歧是必然的,否则也不会走到法庭上来。你只有权对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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