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章、绝望1_性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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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陈非常悄悄离开烽火连天的家

  陈本虚对赫法官一些批注:

  在《性福生活之凤凰居》书稿里,先前我公开了陈本虚上诉书,判决书。也公开了陈非常写给陈本虚的信。为这事,还得到一些人批评。现在真不想公开,陈非常写给父亲的信。

  不过我看了信就认为,要是再不公开这些信,对于陈非常这孩子来说,非常不公正。

  冒着再次被批评危险,再次袒露一个人,或是少女对父亲的内心表白。当然这也是陈非常对亲人的表白。同时也说明她生活的另一个则面。感觉到这些信,将使我们对中国儿童,对中国教育,会有一定的认识。

  陈本虚在把陈非常写给自己的信寄给赫法官时,专门针对他离婚案的审判官赫法官,做了些批注:

  赫法官:我一直苦等着第三次判决。可一直没到来。是你们工作太忙了?或者是那女人在法庭上,多次找你们要死要活?还去东莞长安许多单位吵吵闹闹。

  我知道,作为法官,面对着这样泼辣的女人,你很犯难。但我总认为,是你们对陈本虚了解还是太少。尤其是我作为当事人,在法庭上得罪了你。试想一下,当事人在法庭上,得罪了办他案子的法官,哪里还有好日子过?我的确没办法。很早以前我父亲就说过。陈本虚哦,是个喜怒形于色,嫉恶如仇的人。对谁都这样。我知道,你作为有权有势的法官,肯定是不容许任何当事人,对你这样做。你肯定要为难我。

  赫法官,为了更好证明我的品德,我给你寄来我女儿陈非常,写给我的一些信。因为我的案子,牵涉到我女儿。这些信你想看就看。不想看你撕了它。从她这些来信,可以看出来,我女儿陈非常,是个什么样的人。陈本虚是什么样的人。到底是不是宋文革说的那种人。一看就明白了。我只希望,你看了我女儿写给我的信,以后再遇到同类型案件,再不要用一个女人的立场,抱着对男人的偏见,审理案子。这样做太有害于男当事人。在战场上,一个好战士,是不应该有性别的。一个好法官,在法庭上,也是不该有性别的。就像一个好作家,他在写作时,是不应该有性别的。

  亲爱的爸爸,你好!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的女儿陈非常,已经悄悄地离开了烽火连天的家。

  从大小道理上讲,我也应该离开你这个新家,因为我长大了。爸爸你一定不会责怪我。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爸爸。陈非常都是你女儿。我永远爱你,想念你。

  爸爸,我的好爸爸。你不知道吧。我却知道,你是多想,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也是多想,和爸爸生活在一起。可因为你有了自己的新家。我是这个家中另外一个人最难容忍的。要是我主动离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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