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五章、眼中钉4_性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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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恼羞成怒竟然用茶杯朝我砸来

  发展局开过了会,被告一直四处制造谣言,样子就像一个新版的祥林嫂,就是在菜场,碰到一个老乡,也要说得人家不耐烦,才停住了口。

  如果再这样闹下去,那矛盾就会越来越激烈,到一定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生命是最重要的。如果为了婚姻而出了乱子。那你自己是不是太不值得了呢。

  我请人代表,去同她协商离婚。在我请去的人面前,被告要不是就反复对人家说,我多次地强奸了这个,又强奸了了那个。要不然就说,要是离婚嘛是可以的嘛,那就要赔她几十万块钱。

  她还以为,自己嫁的是一个大款。

  如果去的是个男人,被告就问别人,陈本虚送了你多少钱?你怎么来帮他办这种事。如果是个女人,被告就说陈本虚是不是,在追求你啊。搞得我的那些朋友,个个都下不了台,谁也不敢再去了。

  被告离家出走的一年中,无时不刻不在干扰我的生活。被告曾经凶狠说过:我就是要你陈本虚在单位里过不下去。要你的官当不成。

  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官。可我也知道,自己是个要脸面的男人。我被搞得在单位混不下去。当我在社会科学委员会工作时,只是个小小副秘书长,她就常常到社会科学委员会告状。使得本来对我就有意见的人,常常给我小鞋穿。

  大会小会,讽刺我的家庭生活。没有办法,我就不要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到了文化发展局。到了这里,被告闹得更加厉害。当时被告就说:我叫你陈本虚在社会科学委员会混不下去,在文化发展局,也混不下去。

  才来不久,就出了这么大洋相。一个干部怎么能做好工作。没有办法,我又只有牺牲奋斗了几十年的专业,也不要了职务,到文明工作局上班。

  不料当被告一知道,我到文明工作局工作去了。在我还没正式上班时,立马找到文明工作局三个主任,诉说我的不是。还在我刚刚上班的新闻广播站,带着我儿子,当着所有工作人员和我的面,说我至少强奸了四个女人。

  搞得才上班的我,被大家奇怪地用眼睛瞪着。有人还说陈本虚,你老婆比你还先上班呢。同时由于被告出走时,带走了儿子,可并不管儿子死活。她只要一不高兴,就把儿子甩到我办公室。

  当时儿子只有几岁,才上幼儿园。女儿也正在上小学。我一个人要上班,而且基本上是主持新闻广播站的工作,工作相当忙。根本就没有办法照料两个小孩,我就请了个保姆照料小孩生活。

  被告出走时,拿走了家里户口本。还趁着我女儿考学,问她要户口的机会,骗取一套钥匙。趁我不在家,偷偷进了屋,将我一床数百元的凉席剪得稀巴烂。还将保姆衣服一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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