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三章 再聚北京(第一卷 收尾)_我做盗墓者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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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再聚北京

  事情谈妥当之后,我和孙大彪离开了古玩店,之前还打算要逛逛潘家园的心情,现在却不敢在有这想法了。因为现在我们手上还拿着一张二十五万元的现金支票,谁晓得有了钱之后,会不会看什么东西手痒,然后忍不住的买下来,再然后……基本上可以想到那种结局。

  而这张支票,孙大彪并没有要领的意思,反而是询问我的意思,这钱若是暂时不准备平摊的话,就等事情完事了,我俩再对半分。

  这一点,现在可以说我完全信他,如果仅仅是这二十五万就能让孙大彪起什么歪心眼的话,那在喀纳斯的那个大墓里,恐怕我俩早已经为了那些诱人的金锭子拼个你死我活了,现在能不能囫囵个的站在这里,谁能站在这个,还完全是一个未知数呢。

  等我们离开潘家园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集市里人山人海,叫卖声,砍价声,以及私下交头接耳声不绝于耳,最大的亮点就是,这里能看到许多外国人的身影,讲着一口标准的京腔,有的甚至还甩出一两句京骂。

  除了看个乐和之外,我和孙大彪一路走马观花,却也没敢多逗留太久,毕竟,那些让人看着都忍不住心痒痒的古玩,实在是恨不得立刻来练练自己的眼界儿,我心里暗叫庆幸,还好当初滕明给我们的是一张支票,这要是现金的话,恐怕我和孙大彪走出来的时候,手里的钱已经换成一堆废渣般的瓷瓶瓦罐了。

  打车离开了潘家园后,我和孙大彪没有回宾馆,因为走之前,滕明给了我们联系的方式,具体办什么事虽然没有说,但是时间却定在了半个月后,也就是说,在这之前,我们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做下准备。

  在这么紧的时间里,我们要准备的不仅仅是一些专业性的工具,还要考虑应对滕明有可能耍阴招,事成之后杀人灭口,所以,我们第一件事就是做好一切突发意外的防备工作。哪怕,滕明到时候就算掏出枪顶在我们脑袋门子上,我们也能找机会还手。

  一天后,我们回到了辽宁盘锦。

  回来的当天,我俩草草的随便对付了一口后,孙大彪就单独打电话给了他一个朋友。

  他联系的这个人是一个混道上的人,外号老虎,在盘锦是一个有名的地头蛇,虽然是坏事做绝,但是却没留下过案底,为人狡猾之极,很多次警察想要抓捕他,都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调查而告终。

  直到晚上6点多,孙大彪才一脸醉气熏天的样子回到了住的地方。

  “嚯,孙哥,你这可没少喝啊。”我拉着他坐在了沙发上,然后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了他。

  孙大彪十分难受的解开了领口的口子,咕咚一口将杯里的水全喝了下去,这才咧着嘴,骂咧咧的说道:“姥姥,这群王八蛋,不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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