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7、被父母再三抛弃的次子(5)_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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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小姑娘眼睛圆溜溜,像杏仁儿,小哥哥的眼睛也是这样,看来他说得没错。

  “我叫明庭,你是我妹妹,你叫明琅。”明庭给小姑娘改了名字,他还在她手心把两个字写出来,“等到了京城,哥哥教你读书认字,好不好?”

  什么林秋,这世上再没有林秋这个人!

  有的只是他明庭的妹妹,明琅。

  读书?

  明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还是使劲点了点头,她喜欢这个和和气气还爱笑的哥哥,这是她的亲哥哥呢!

  “哥哥我听话,你不要卖了我!”明琅小心翼翼地抓着明庭的袖子,乖得像只小兔子,“明琅一定乖乖的!”

  明庭没有跟明琅说那么多大道理。

  她的年纪小,性格可以随着环境改变。等到了新家,有人陪伴照顾,跟过去的生活彻底说再见,她会改变的。

  找到歇脚的客栈,明庭请老板娘帮明琅洗澡,又把准备好的衣服给她换上。

  老板娘说明琅身上没有别的伤,唯独脸、手还有脚上有冻伤,她已经把明庭给的冻疮膏给孩子涂上了,明庭连忙道谢。

  第一次穿这么柔软暖和,这么漂亮的衣服,明琅很不自在,小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等看到桌子上热乎乎的肉,明琅咽了咽口水。

  真香啊!

  她闻过肉味儿,但是没吃过。

  爷爷奶奶说,肉是男孩吃的,女孩儿不能吃。她吃过最香的一次,是过年时候的猪油渣拌饭,一小碗,明琅一直记得。

  “慢慢吃!”明庭给明琅把过脉,有些营养不良,没大毛病。加上小孩子肠胃不太好,他点的菜都是清淡的。

  尝了一口鸡蛋蒸肉末,明琅笑了。

  肉肉真好吃!太香了!

  明琅不但自己吃,还给明庭夹。有时候不小心夹的菜掉桌子上,她连忙捡起来喂嘴里,说不能浪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特别是女娃,从小就早熟懂事。

  明庭摸了摸明琅的头,打算慢慢教她。

  常年吃没有油水的饭菜,猛地吃大油大肉会闹肚子,明庭只点了两个肉菜,还特地叮嘱不要太多油,先让明琅肠胃一点点适应过来。

  等他们赶回京城,只差七天就过年。

  明庭走之前在锦巷租了个两进的院子,回京后他又买了一对中年夫妻。

  这对夫妻是逃荒来的,堤坝决口,他们家没了孩子也没了,流浪到京城打工。

  只不过京城物价高,两人不但没存到钱,女人还落一身病,快死了,男人为了救媳妇只能卖身。

  明庭仔细瞧了,他们不是大奸大恶的面相。

  男人人本分老实,还有情有义,他干脆买了他们,留在家里。

  毕竟,他和明琅身边还是需要有大人照看,不然两个孩子住京城,很容易被人盯上。

  明庭给女人治病,两天过去,女人已经能下地,男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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