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1章 我道永执(3)_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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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还会变成乌鸦祸害人们。于是,人们讨厌黑巫师,连带着讨厌乌鸦,认为养乌鸦的人都是黑巫师,应该被吊起来烧死。”

  烤得差不多了。

  诺梵拖过一张简陋的小桌,放上两个餐盘、倒上两杯奶,分配好晚餐后将一小碟鹅肉推到桌边一角,示意是给乌鸦的食物。

  厉蕴丹也不客气,落在餐桌上叼起肉吃。虽说这味道不敢恭维,但普通乌鸦的样子是做足了。

  诺梵多看了乌鸦几眼,发现“它”确实很普通后,才道:“伊尔莎,其实我并不想干涉你养宠物。只是,把乌鸦当作宠物不合适,它可能会给你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伊尔莎咽下黑面包,小声反驳:“哥哥,已经没有什么后果比失去爸爸妈妈更严重了。”

  他们早就一无所有,只剩下彼此,还有什么后果可计较的?

  诺梵用餐的速度一顿,道:“……如果你喜欢这只乌鸦就留下吧,反正,我们不会在这个地方呆太久。”

  这座城镇中最大的建筑物依旧是教堂,其次才是佣兵工会。说明住在这儿的人大多数是光明神的教徒,只有佣兵是武神的信徒。

  他们仍然没走出教会执掌的势力范围,仍要面对半夜被人破门而入、格杀勿论的危险。他可以把这儿当作洗白身份的踏板,积累资金的起点,但绝不是养活自己、抚养妹妹的最佳地点。

  他要离开这里,带着妹妹前往一个脱离教会管辖的居所。伊尔莎快满九岁了,已接近正式上学、测试天赋的年纪,他不能耽搁了她。

  诺梵:“等到明年秋天我们就离开这里,希望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乌鸦朋友不会被人发现。”

  “嗯!”

  厉蕴丹扫了这对笨蛋兄妹一眼,半句话不想说。她一身黑,飞得有快,白天尚且不会被人发现,等天黑融入夜色,只要她不开口,连神仙都找不到她在哪儿,怎么可能被人发现?

  可这也不能怪他们,到底是年纪小见识少,又刚经历过重创,等再被社会毒打几年,就知道连鬼都比人靠谱了。

  简单吃完饭,诺梵收拾了餐具,又烧起热水供两人洗漱,做完后便让伊尔莎躺进被窝,他再取过一旁的“童话书”,给伊尔莎讲起了故事。

  “四百年前,在遥远的阿纳歇加山脉北部,盘桓着一条蜿蜒的巨龙。它叫‘都达特’,是一头血色的喷火巨龙,被誉为传说中的十阶魔兽。它生性残忍,喜欢吃肉,在决定把山脉当作巢穴后,它杀光了住在那里的精灵和人类,吃空了大量的神明信徒。神明知道了这件事非常愤怒,选择联手对付巨龙……最终,他们用弑王之枪杀死了它,还世界以和平。”

  “哥哥!”

  “嗯?”

  “巨龙、精灵和神明,都是真实存在的吗?”伊尔莎问道,“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诺梵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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